2024年10月平板电视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暂行)(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⑴平板电视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暂行)(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⑵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⑶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视听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列入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家用视听商品目录》(见附件的家用视盘机、音频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音箱(以下简称家用视听商品)。电视机、家用录象机、摄象机、收录机三包责任适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家用视听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本规定是家用视听商品实行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要求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依法承担责任。第五条销售者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的家用视听商品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家用视听商品;.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应当按本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三包凭证》(见附件的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不符合使用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的,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家用视听商品;(六在三包有效期内,家用视听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第六条修理者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新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零配件;(四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五向消费者当面试机、交验修理好的家用视听商品和维修记录;(六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及时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七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八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九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第七条生产者(供货者和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出厂销售的家用视听商品应随机携带该型号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按国家标准GB.《消费品使用说明书总则》的规定编写;三包凭证应当符合《家用视听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二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具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单位负责三包有效期的修理,并在随家用视听商品携带的三包凭证上提供修理者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三向修理者提供合格的、足够的维修配件,满足维修的需求;(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六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第八条家用视听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见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家用视听商品目录》。第九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造成的延误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⑷保修期内维修承担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⑸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⑹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⑺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⑻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⑼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⑽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⑾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⑿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⒀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⒁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⒂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⒃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⒄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日以上;
⒅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⒆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的责任和损失;
⒇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⒈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⒉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⒊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⒋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⒌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⒍产品自售出之日起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⒎产品自售出之日起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模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⒏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⒐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⒑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⒒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⒓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⒔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⒕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⒖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⒗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⒘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⒙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⒚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⒛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生产者自行选择其他方式或者自行设置修理网点的,由生产者直接提供修理费用。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规定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第八部委局发布的国标发(号《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液晶电视屏碎了在三包范围内吗
液晶电视屏幕碎了,是不在“三包”范围内的,可以收费修理。原因如下:
根据年月日发布实施的《平板电视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中规定,显示屏虽然属于“三包”范围,但是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不在“三包”范围的: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未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使用、保管和维护,比如出现屏划伤、屏留永恒残像等的,或消费者自行安装而造成损坏的;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而造成损坏的;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涂改的;
因不可抗拒力(如遭雷击等造成损坏的。
根据上述第二条的描述可知,如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屏幕划伤”即失去“三包”范围,所以液晶电视屏“碎”了,肯定是不在“三包”范围了。
附:电视三包细则文件截图。